身障者如何克服障礙,適應職場,扮演好社會角色
簡明山
1. 障礙者是國民,一樣受到憲法的保障,對國家盡相同的義務(除當上軍人)。在社會上一樣貢獻已力,成為社會的生產者之一。
2. 障礙者因為在某部位的障礙,被社會認為是弱勢的一群,事實上優秀的障礙者和一般人的優秀不相上下,在各行各業展露頭角的大人物不勝枚舉,也許是和一般人一樣所以被忘記了、或自己也不認為自己有障礙。
3. 有部分的障礙者確實因為障礙程度、低學歷、高年紀而成為真正的弱勢,依據勞動部的統計調查,身心障礙在近2年有受到不平等待遇的面向是第一位不平等是求職曾占 39.89%;第二位則是面試不平等占 24.24%。
4. 以障礙類別而說,慢性精神病患者求職遇到不平等對待比率
50.36%最高,智能障礙者 46.55%次之,另肢體障礙者及頑性(難治型)癲癇症的比率亦達 4 成。
5. 你如果感受到別人在歧視你,或對你有異樣眼光,通常你會退縮變得更加自卑,不然你會感到忿忿不平,這二種情緒對你融入人群參與社會都沒有好處,三個建議給你:
(1) 當成不知道,繼續你的日常生活,表現得和一般人一樣,甚至要更好。
(2) 運用其他的場合或寫文章,分享你的感受及經驗,間接影響其他人,不要犯同樣的錯誤。
(3) 如果你有公開倡議的場合,請大聲疾呼政府應該加強對所有國人進行宣導,要從教育著手、從制度上改革。
6. 身為障礙者一員,實際面對個人的的不平等對待時,通常也只有默默承受,因為當面爭執往往是沒有結果的,而且心存歧視的人通常也不會自我反省,更有時是從小就自然而然的看不起別人,就像是有人隨手丟一張垃圾吐一口痰一樣自然。建議用實際努力的成果來證明「障礙者的表現」是最佳的方式惟有在日常生活、就學表現、工作成效上盡力呈現給身旁周遭的人「佩服」。
7. 身障者要成為社會的一分子,惟有盡力參與社會上的所有活動、主動融合於身旁周遭的人事,接納自己與別人的不一樣,勇敢面對自己的不方便,讓社會看到我們一樣能發光發熱貢獻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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